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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19-05-18 访问量:1426 来源:管理员

  光华管理学院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继续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本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凡是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者均可申报。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     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具备利用英语进行科研、论文写作以及学术交流的能力。 

4、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纸质材料提交 

1、“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和交费。我院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10月15日12:00至2018年12月10日12:00;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具体招 生 专 业 见 北 京 大 学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yml/index.htm) 

2、提交纸质材料。网报成功后,请于 2018年12 月 10 日 12:00 前 寄

(送)达以下纸质材料。 

(1) 北京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我院规定的网 上 报 名 时 间 登 陆 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 身份证复印件。 

(4)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 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课程成绩单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  称  专  家  的  推  荐  信  (   下  载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三年内(即 2015年10 月15 日以后)的英语水平证明(至少其中一项)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分及以上。本年度考试时间为 2019年 1 月初,具体安排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通知,查询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wyks/index.htm。 

②TOEFL 成绩90分及以上。 

③GRE 成绩310分及以上。 

④GMAT 成绩650分及以上。 

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80分及以上。 

⑥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⑦雅思(A 类)成绩6.5分及以上。 

⑧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 

(9)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特别说明: 

1、我院的招生专业中,每个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方向),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只在网上报名而未邮寄或未按时寄达材料者,或只邮寄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3、材料寄送要求: 

(1)  请按上述材料顺序整理(学术成果证明、外语成绩证明等材料,如有多份,可将同类材料装订),并装于档案袋内,档案袋请勿封口。 

(2)  请将《北京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首页复印一张,贴于档案袋正面。 

(3)  如上材料请放至快递信封中,以快递方式(仅限 EMS)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1 号楼 107 室,本科研究生项目办公室 招生与市场部 ,邮编:100871。电话:6274 7014/7015。 

(二)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接收申请材料 

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结合申请人的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考条

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确认。 

(三)专家小组初审 

学院组织所报考专业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同时根据招生计划,

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初审结果和复试名单将于 2019 年 3 月邮件通知。 

(四)复试 

1、     复试时间及方式: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甄选,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训练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     笔试:即基础能力测试,按报考专业分别测试。 

(1)      对于报考应用经济学专业的学生,第一部分是高级微观经济学;第二部分是高级宏观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两部分分值各占 50%。 

(2)      对于报考除应用经济学外其他专业的学生,考察内容为各专业(方向)试题,考生按报考专业/方向答题。 

笔试成绩作为考生是否能进入面试的依据,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    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 

4、    初取: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初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 10个工作日。 

 

三、 奖助学金 

在学校奖助学金体制下,光华管理学院进一步增大对博士生的奖助补贴力度,

转档学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到 100%。同时,还有各种校级、院级奖助学金支持。此外,我院还为博士生提供科研补贴、综合考试补贴、出国参加国际会议补贴、短长期出国交流资助、科研论文发表奖励及院长科研基金等多项资助与奖励。 

具体奖学金类别如下: 

 

学生工作部

奖学金名称

等级

金额标准(元/人)

北京大学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

荣誉

北京大学三好学生标兵

研究生

荣誉

北京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研究生

荣誉

北京大学三好学生

研究生

荣誉

北京大学学习优秀奖

研究生

荣誉

北京大学社会工作奖

研究生

荣誉

国家奖学金


30000

廖凯原奖学金


12500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奖学金


3000

王家蓉-王山奖学金


10000

西南联大国采奖学金


10000

中国工商银行优秀奖学金


10000


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10000

韩亚金融集团奖学金


8000

方正奖学金


5000

光华奖学金


3000

五四奖学金


2000

研究生院

学业奖学金

一等

51000(含学费)

二等

37000(含学费)

三等

15000(含学费)

专项学业奖学金


10000

科学实践创新奖


10000

才斋奖学金


30000-50000  

专项奖助学金


5000

科研补贴


4500

综合考试补贴


6000

院长科研基金


30000

光华管理学

夏寿民奖学金


5000

谢鹏飞对冲基金奖学金


5000

台新金控奖学金


5000

史树中奖学金


5000

羚锐奖学金

一等

5000

二等

3000

三等

2000

 

四、 监督机制 

1、      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      基本能力测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3、      面试选拔工作由各专业(方向)成立专家小组组织进行。 

4、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我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导师的介绍。 

3、本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光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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