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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和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22-11-21 访问量:756 来源:管理员

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和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采用直接攻 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进行。其中“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招 生办法见以下说明,此招生说明仅面向大陆考生,港澳台和留学生考生请参照相关简章要求 报名并提交材料。大陆考生、港澳台考生和留学生考生的考核时间、内容、办法按本说明要 求执行。

一、 组织机构 

 1.数学科学学院和数学中心共同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数学学科招生工作的 领导、组织与实施。

 2.数学科学学院和数学中心各专业招生专家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 识、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核,确定通过考核者及拟录取名单。

二、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 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 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 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 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三、 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10 月 11 日 09:00 至 12 月 6 日 17:00。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具 2 / 6 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 2023“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请按照报名公告完成报 名程序的要求。

(2)本院只允许考生报考 1 个志愿,请慎重填报。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报名费须于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 退还。 

(3)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院系收到申 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 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纸质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 17:00,申请者请按如下要求提交申请材 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请自行存底):

 (1) 北京大学 202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 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确认后须在第 2 页(右上角)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下载网 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3)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4) 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包括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

 (5) 身份证复印件。 

(6)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 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 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已发表或已被接收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已接收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导师签字、培养单位盖章的接收函复印件)。 

(8) 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以下英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 分及以上(2015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②TOEFL(IBT)90 分及以上(2021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③GRE300 分及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④IELTS(A 类)6 分及以上(2021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⑤WSK(PETS 5)考试合格证书(2015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500 分及以上、六级考试 450 分及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后 参加考试); 

⑦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八级考试合格证书(2015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⑧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5 年 9 月 1 日后获得); 

⑨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接收的英文专业性学术论文(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发表或接 收,已接收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还须提供导师签字、培养单位盖章的接收函复印件)。

 (9) 能证明本人的科学研究及学习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放整齐(有信封的按顺序放入即可)。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 1295 室 袁老师收,联系电话: 010-62759855。 

特别提醒: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为保证材料准确送到,请务必使用 EMS 寄送材料,如因使用非指定快递造成一切 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 考核办法 

 1.初审 

(1)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 行审查,确认申请人资格,对申请人的研究潜力、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2) 综合初审结果和各招生专业的基本意向,确定复试人员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 数学科学学院网站公布,预计公布时间为 2023 年 1 月下旬或 2 月下旬。

2.复试 

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 2023 年 3 月,具体复试细则请关注数学科学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 料,并按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和中心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 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 不予复试。

 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会在复试 前在网上公布。 

3.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 后在数学科学学院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

五、 专项计划 

 (一)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 

2023 年数学学院继续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具体的招生专业和方向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导师

1

070101

基础数学

拓扑弦与镜像对称

郭帅

2

070101

基础数学

低维拓扑

刘毅

3

070101

基础数学

数论与几何分歧

阳恩林

4

070102

计算数学

机器学习,科学计算

鄂维南

5

070102

计算数学

偏微分方程数值解

胡俊

6

070102

计算数学

大规模并行计算

杨超

7

071400

统计学

高维统计、大数据建模与分析

林伟

8

071400

统计学

生物信息学,生物统计

邓明

该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将 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北京大学。 

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住宿专项助学金。 

该专项计划报名时间和方法和申请-考核制博士一致。如确定以该专项计划录取,将与 考生本人确认。

(二)其他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报考条件和普通考生相同,相关报考资格由主管部门审定。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的,由学校结合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数量、生源情况、院 系学科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 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违规处理 

 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 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 (申请)、录取等资格。 

2.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 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 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 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 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 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 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 监督机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和中心将通过数学科学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math.pku.edu.cn/)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 拟录取名单。

2. 全部工作在学校及研究生院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3.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 公正公平。 

4.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数学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将 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九、 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我校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数学学院和数学中心网站的相关内容。 

3.若上级部门在 2023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并及时予以公告。 

4.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和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十、 招生咨询 

 数学科学学院网址:http://www.math.pku.edu.cn/ 

咨询热线:(010)62759855 咨询邮箱:zixun@math.pku.edu.cn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理科1号楼1295房间


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网址:http://bicmr.pku.edu.cn/cn/content/page/phd_admission.html) 

咨询热线:(010)62744130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镜春园78号院78106N 房间 

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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