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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工学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22-11-21 访问量:948 来源:管理员

工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 须按照北京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工学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此 招生说明仅针对学术型“申请-考核制”博士大陆考生,申请机械专业博士的相关要求另 行说明。港澳台和留学生考生请参照相关简章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大陆考生、港澳台考 生和留学生考生的考核时间、内容、办法按本说明要求执行。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 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 

  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 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 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申请流程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 年 9 月 29 日 08:00 至 12月6日 17:00 申请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2)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报名费须于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在北大研招网 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院系收到 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 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 报名材料清单 

 (1)《北京大学 202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 打印确认后须在第 2 页(右上角)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 请在申请表第一页导师处手写导师姓名,请确保申请专业和导师一致性, 

  具体导师和专业信息详见http://www.coe.pku.edu.cn/zhaosheng/notice/10367.html;

(2)个人陈述  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 

  3000 字左右; 

  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3)两封专家推荐信 

  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 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 

 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4)身份证复印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原件),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 

 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 包括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 

 (7)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 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 课程硕士需提交无论文说明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包括以下英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即 PKU-GATE)”成绩 60 分及以上(2015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500 分及以上(2015年9月1 日后参加考试);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 分及以上(2015年9月1 日后参加考试);

 GRE 成绩 320 分及以上(2018年9月1 日后参加考试);

 IELTS(A 类)成绩 6.5 分及以上(2021年9月1 日后参加考试); 

 TOEFL(IBT)成绩 90 分及以上(2021年9月1 日之后参加考试); 

 WSK(PETS-5)考试合格(2015年9月1 日后参加考试); 

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5 年9月1 日后参加考试); 

 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并获得学位,经过工学院招生 工作小组评估认定(2015年9月1 日后获得学位); 

 发表过(或被接收)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2015年9月1 日后发表或被接 收) 

    本人是第一作者 

    如本人是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需要附攻读学位所在单位开具的 导师证明材料。

3. 材料提交说明: 

 友情提示 

    申请材料共计 8 项,不能缺项 

    申请材料要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 特别提醒: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 电子材料: 

    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26 日 17:00 前 

    除了推荐信外,其他材料按顺序均须扫描成 1 个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15M) 

    PDF 命名格式为“2023 申请-报名专业-姓名”(例如:2023 申请-固体力 学-张三) 

    PDF 文件作为普通附件发送(不是超大邮件) 

    发送邮箱至:coeadmission@pku.edu.cn 

    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2023 申请-报名专业-姓名”(例如:2023 申请-固 体力学-张三)

 纸质版材料 

    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26 日 17:00 前; 

    快递要求:请用 EMS 邮寄,如因使用非指定快递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理科 5 号楼 625 室工学院 收 

    接收电话:010-6275975

 邮政编码:100871 

 装订要求: 

    纸质申请材料不要装订,不要胶钉,不要封面,不要分装;

    请不要使用订书钉、曲别针;

    直接按顺序排放整齐(有信封的按顺序放入即可);

    所有材料使用大小合适的燕尾夹夹住即可。

 材料接收确认 

    工学院收到纸质版材料后的 3-5 个工作日,考生报名系统报名状态中会显 示材料已达,数据锁定。

三、考核与评价 

 1. 初审 

 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2. 复试 

 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 供招生院系核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验。如院系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 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2023 年 3-4 月份。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差额复试。专家组 将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进行考核,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满 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 录取 

对于各项考核及格的考生,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公示 10 个工作日。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予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 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 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四、违规处理 

 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 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 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 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 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 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 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 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专项计划 

 (一)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 2023 年工学院继续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 划)。

该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北京大学。 

 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住宿专项助学金。 

 该专项计划报名时间和方法和申请-考核制博士一致。如确定以该专项计划录取,将与考生本人确认。

(二)其他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报考条件和普通考生相同,相关报考资格由 主管部门审定。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的,由学校结合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数量、生源情况、 院系学科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 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 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学院将通过工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 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申请人对工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工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 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八、其它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见北京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简章; 

 2. 有关招生信息以及指导教师的情况请查阅工学院网站。 

 3. 若上级部门在 2023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学院将做相 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4. 我院允许同时申请工学院 2 个志愿,如申请 2 个志愿,请提交 2 份材料。 

 5. 本说明由工学院负责解释。

九、招生咨询 

 工学院网站: http://www.coe.pk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9755 010-6275738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理科 5 号楼 62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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