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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22-11-21 访问量:511 来源:管理员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文系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注:本规定仅限于大陆考生。港澳台生及留学生,请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及留学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进行申请。)

一、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或学术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

二、报名申请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9:00至2022年10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具体报名方法详见附件1, 每位考生仅限申请本系的一个专业,一位导师。

2.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22年10月31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5)硕士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需有校级教务部门或校级档案部门盖章);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模板详见附件2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详见附件3

(8)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以下外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英语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2019年1月1日后参加考试)(提示:2020年1月之后未再组织该项考试) ;

    TOEFL(IBT)(含家庭版TOEFL IBT)成绩90分(含)以上(202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雅思IELTS(A类)(不含IELTS indicator)成绩6.0分(含)以上(202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国家英语六级成绩520分(含)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GRE成绩300分(含)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举办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英语(PETS-5)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18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8年9月1日后获得),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小语种

5年内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证明(有效期依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合格标准由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等。

【重要说明】:

1.材料整理及寄(送)要求:

(1)纸质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

(2)提交材料第6项个人陈述须本人亲笔签名;

(3)提交材料第7项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并密封在信封中;

(4)所有材料按提交报名材料项顺序用大小合适的长尾夹在左侧固定,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申请专业、申请方向、申请导师;

(5)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人文学苑6号楼中文系120房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045(快递仅限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恕不接受其他公司的快递)。

(6)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2.本系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导师的招生情况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

三、选拔方式

1.中文系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将于2022年11月下旬公布。

2.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知识、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分为两部分,学术研究计划评审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细则请后期关注中文系主页的“本系公告”栏。

4.复试时间:预计2022年12月下旬,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中文系主页公告,以本系公布的考核形式参加复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复试的,视为弃权。

5.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本系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中文系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我系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中文系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考核标准。成立由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系主任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中文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专家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和考核,并提交考核结果,经中文系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中文系接受学校博士生招生监督组的全程监督和指导。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中文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申请材料提交后,报考类别不能修改,请考生谨慎填写;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有关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系网站,请考生确认好导师的招生专业后报考相应专业。

4.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系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七、招生咨询

中文系网址: https://chinese.pk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3045

咨询邮箱:gzhwxzsb@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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