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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22-11-22 访问量:494 来源:管理员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2023年博士招生继续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本系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凡是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者均可申报。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守法律;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⑵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 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至2022年12月6日17:00。

报名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本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特别说明:每位考生限报本系的一个专业。

三、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本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

1. 北京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请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①TOEFL(IBT)成绩90分(含)以上(202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②雅思(A类)成绩6.0分(含)以上(202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含)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④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专业八级考试合格(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⑤GRE成绩310分(含)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⑥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8年9月1日后获得)。

说明

1.请于2022年12月16日12:00前将上述申请材料寄(送)达至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见第十条招生咨询。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2.为保证材料准时到达,仅接受顺丰快递和EMS快递,并注明“博士申请材料”。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选拔方式

(一)初审:

1.信息管理系收到申请者的申请材料之后进行形式审查;

2.信息管理系各二级学科(专业)的考核小组根据报名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决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选;

3.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五倍;

4.初审结果将于 2022年12 月底公布,请登陆信息管理系网站(www.im.pku.edu.cn)查询。

(二)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供本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本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甄选,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等进行综合考察。

复试时间预计为 2023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 考生应向面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2. 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 分及格。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由系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

2.审查无误后,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经校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 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九、其他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安排、就业派遣等事项依照《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3. 本招生说明的内容由信息管理系负责解释。

十、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10-62754114

电子邮件:zhaolx@pk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校南门方李邦琴楼416室),邮编: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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