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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接收本校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办法

时间:2021-10-13 访问量:1749 来源:管理员

一、材料审查

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

每份申请材料至少3位专家逐一审核,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二、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综合考核当日携带相应证件到考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免试推荐硕士生申请人资格审查时应出示并配合核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建筑学专业:必修+限选课平均成绩(绩点*25*55%+设计课平均成绩(绩点*25*10%+快题设计测验成绩(百分制)*10%+综合评价成绩(百分制)*25%

城乡规划专业:必修+限选课平均成绩(绩点*25*55%+设计课平均成绩(绩点*25*10%+快题设计测验成绩(百分制)*10%+综合评价成绩(百分制)*25%

风景园林学专业:必修+限选课平均成绩(绩点*25*55%+设计课平均成绩(绩点*25*10%+快题设计测验成绩(百分制)*10%+综合评价成绩(百分制)*25%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必修+限选课平均成绩*60%+综合评价成绩*40%

四、推荐拟录取

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相关通知。

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系)2022年免试推荐硕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学办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94185

电子邮箱:shilishu@mail.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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