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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20 访问量:169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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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北大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中午12:00-8日中午12: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电子版材料传送至我院指定邮箱的时间为9月8日中午12点前,纸版报名材料寄达我院时间为9月11日中午12点前。

根据《北京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免生拟录取名额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招生24人,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2人,复试比例一般为200%。

二、接收申请学生专业要求

国内重点院校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北京大学本校学生专业不限。

三、推免生的报名资格和初审条件

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初审时依次考虑如下条件:申请者所在高校、院系及专业排名、基础骨干课成绩,同时参考外语成绩、所获奖励、是否有作为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等。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方式为线下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复试考核内容:

(1)汉语言文字现象分析,考察基础理论和实际应用能力

(2)文学文化基础知识

(3)普通话水平、教师潜质考察等

(4)外语听说能力

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2023年9月15日(周五),笔试时间为上午9:00-10:30,面试时间从下午1点开始,每人不少于20分钟。复试名单预计于9月13日前在院网公布。

复试具体安排等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六、申请材料、办法及截止时间

1、申请材料

《北京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校本部)》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1份;

(2)个人陈述1份;

(3)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英语水平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考生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有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拟录取资格。

请注意:

(1)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上述顺序排列后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再寄送。信封封面请注明:报考专业、姓名、本科学校、专业、手机号。

(2)电子版材料,请将申请材料扫描(推荐信除外),按上述要求排序、打包,将材料命名为“硕士推免+姓名”发送到邮箱hyzs pku.edu.cn。

(3)特别提示:网报申请和纸版材料寄达都完成才是有效申请。全部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中的“本科成绩单”如暂无法提供盖有学校教务部公章的正式成绩单,可先提交一份盖有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并尽快补发正式成绩单。

2、申请截止时间

电子版申请材料应于2023年9月8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hyzs pku.edu.cn。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9月11日(周一)中午12:00前寄达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事务中心(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闪送或同城急送)。纸质版申请材料应与电子版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3、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室,研究生教务(收)。快递单上请注明:推免材料。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291。邮寄请使用EMS或顺丰,以保证寄达学院。面交材料(仅针对北京大学校内学生)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七、待录取与公示

1、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2023年10月20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网站查询公示名单。若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八、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九、招生咨询

1.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 pku.edu.cn

2.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10-62753291

电子邮件:hyzs 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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