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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24-09-14 访问量:73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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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北大网上申报

2024年9月10日10:00—14日16: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admission.pku.edu.cn/)开通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申请人还须访问招生院系网站,查询当年有关接收推免生的通知,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等所有申请事项。

2、申请材料(含直博)

(1)北京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外语水平证明1份: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近两年内的TOEFL、IELTS、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上述第(1)、(2)、(3)项材料申请人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3、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材料均于2024年9月16日17:00之前寄(送)达。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方李邦琴楼)411室张老师收,邮编 100871(电话:010-62757043)【仅接收顺丰快递或邮政速递EMS】;

电子版申请材料,扫描后按上述要求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发送到邮箱:gxgzs@pku.edu.cn 。

纸质版申请材料应与电子版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特别提示: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的“本科成绩单”如暂无法提供盖有学校教务部公章的正式成绩单,可先提交一份盖有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并尽快补发正式成绩单。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以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 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为准);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及招生院系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上传、网上缴费、志愿填报、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信息管理系将设立各招生专业材料初审小组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初审的标准为:申请人成绩的院系排名;申请人绩点;申请人学校的专业排名;申请人的学术成果;申请人的外语水平等),并按差额比例产生复试名单;复试名单产生后将公布在信息管理系主页(http://www.im.pku.edu.cn)上,申请人需自行关注,并及时向我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反馈是否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线下进行;面试小组至少包括5位专家;面试将由专人进行记录,并全程录像;

3、复试时间为9月23、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随时关注信息管理系网站主页复试通知。

四、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信息管理系网站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信息管理系网站或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承诺个人信息、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 若存在学术不端、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2、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七、招生咨询

1、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13层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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