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清华考研-复试录取 > 内容

2023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综合考核名单及实施细则公示

时间:2023-03-23 访问量:1431 来源:管理员

2023清北考研复试即将开始,个人自述、英语口试、复试面试等等问题让考生很是焦虑,盛世清北十年来专注清北硕博辅导,为帮助考生少走弯路,更方便的查找复试信息,特别整理清北考研复试信息,以供参考。

公示期:十个工作日(2023年3月18日至3月31日)

一、综合考核名单

清华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入图练合考核的名单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报名号

报考专业

攻读学位类别

G202300194

030100法学

博士

G202300204

035101法律(非法学)

硕士

G202300263

035101法律(非法学)

硕士

G202300286

030100法学

硕士

G202300336

030100法学

硕士

G202300347

030100法学

博士

G202300468

035101法律(非法学)

硕士

G202300526

035101法律(非法学)

硕士

Q202300542

035101法律(非法学)

硕士

G202300629

035101法律(非法学)

硕士

G202301022

030100法学

硕士

G202301026

035101法律(非法学)

硕士

G202301073

030100法学

硕士

G202301099

035101法律(非法学)

硕士

凡对名单有异议者,请书面具名向本院系教学办公室反映。

二、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法学院招收2023年港滨台地区研究生练合考核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综合考核时间及方式

资格审查:

2023年法学院港滨台地区研究生将采用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的形式,考核使用软件“腾讯去议”。备用软件“瞩日”。考生需提前安装这两款软件,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碳件要求:考生须以双机位登录,需要2台终端设备(一般为1台电脑、1部手机,应均有音视频输入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软硬件测试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时间在2023年3月22日-24日期间完成。

笔试:

笔试形式为线上笔试。

博士、硕士的笔试方案相同,将笔试题发送至考生预留邮箱,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线上监考,考试结束考生需在镜头前先展示答卷,然后拍照并通过指定邮箱上传。

败绩生成: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胶绩=笔试成绩*30%+面试收绩*70%

硕士生笔试科目见《法学院2023年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笔试科目》;博士生笔试考核内容为所报考方向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3月24日下午14:00-15:00

面试:

面试时间:第一组法学博士面试组第二组法学硕士面试组第三组法律硕士面试组

2022年3月26日上午8:10开始

2022年3月26日下午13:40开始

2022年3月26日下午15:00开始

面试考查专业综合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思想状况等

法学院2023年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笔试科目

专业代

码、  方向代

专业、研究方同

练合考核笔试科目

030100

法学


01

(全日制)法手理论

西方法律恶想支

02

(全日制)比较法与法文化学

比较法总论

03

(全日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行玫法学

04

(全日制)环境与能源法学

环境资源法学

05

(全日制)刑法学

刑法学

06

(全日制)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07

(全日制)民商法学

民法学、商法学

08

(全日制)经济法子

经济法练合卷(含元争法、 劳动法等)

09

(全日制)知识产权法学

知识产权法炼合卷(含专利 法、著作权法、南标法等)

10

(全日制)国际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

11

(全日制)国际仲载与号端解决

国际经济法学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文科综合

02

法律硕士(计算法学)

文科综合

03

法律硕士(国际仲  )

文科综合

注意事项:

1、参加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的考生应按院系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院系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综合考核软件测试。

2、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

香港、澳门申请者须出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申请者须出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申请硕士生的须出示学士学位原件,申请博士生的须出示硕士学位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出示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出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3、考生须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综合考核)考场规则》(见清华大学研招网-政策法规栏目),按院系要求以视频网络远程方式宜读或者提交《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综合考核)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诚信应试,院系将对宜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4、未尽事宜参见《2023年清华大学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及学校相关招生规定;

5、院系联系方式:

电话:010-62795151

电子邮箱:law240=ail.tsinghua.edu.cn


电话咨询
微信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