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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时间:2024-04-03 访问量:89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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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学院 2024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及《北京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参加复试,新媒体研究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

一、 参加复试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和初审。

2、新媒体研究院招收在读博士生的类别为全日制,原则上要求学生档案人事关系均转入北大(不含港澳台、留学生)。

二、 资格审查请

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9:30—11 点到新媒体研究院 510 办公室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外语审核。

资格审查时需审查以下材料:

1、 身份证件原件(内地考生出示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出示通行证和居住证原件;留学生出示护照)。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同时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持有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或应届毕业硕士生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原件)。

3、 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如外语成绩认定为 IELTS、TOEFL、GRE 的考生(附件 1:需现场核验外语成绩的考生名单)须在现场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成绩,请提前准备好用户名和密码以备使用。

4、 考生提交人事档案转入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2,留学生、港澳台考生不用)

5、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3)

➢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 未于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三、 复试规则

1、复试专家组复试由 5 位或 5 位以上招生专业专家组成员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

2、复试方式

(1) 复试方式:笔试+面试;(港澳台、留学生复试采取面试)。

(2) 复试中的笔试内容、评分标准由各招生专业专家组自行决定,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向专家面试组进行个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组对学生的攻博研究计划、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

3、复试成绩的计算

(1) 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最终复试总成绩,按照笔试 50%、面试 50%的权重进行计算(百分制);港澳台、留学生考生面试成绩即复试总成绩。

(2) 每一部分的成绩均按 60 分为及格,最终复试总成绩 60 分为及格。

四、 复试时间及形式

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按面试时间提前 30 分钟到达待考室,逾期未到不能参加复试者取消初取资格。

五、 录取规则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若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2、专家组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我院的计划招生人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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