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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时间:2022-04-10 访问量:1486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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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学院 2022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及《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参加复试,新媒体研究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

一、 参加复试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和初审。

2、新媒体研究院招收在读博士生的类别为全日制,原则上要求学生档案人事关系均转入北大(不含港澳台、留学生)。

二、 提交材料

1、 身份证件复印件(内地考生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

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留学生

考生提交护照复印件;

2、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包括毕设、科技实 践经历、获奖情况等〉、未来学术志趣及研究计划);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复印件或在读证明;国内往届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持有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留学生不用)

6、 仔细阅读《北京大学 2022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之后,复试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2;

7、考生须填写人事档案转入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3,港澳台留学生考生不用);

●请将以上 5-7 项纸质材料寄达至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南门蒙民伟楼 510 办公室,研究生教务老师收,电话 62766517。请统一使用顺丰或邮政(EMS)快递,拒收同城。

●请将以上 1-7 项材料电子扫描件以“考号+姓名” 命名生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邮箱:snm@pku.edu.cn。

●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寄达截止时间均为 4 月 7 日下午 16 点前。

三、 网络远程平台测试和资格审查

请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上午 10:00-结束进行平台测试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审查以下材料:

1、 身份证件原件(内地考生出示身份证原件;港澳地区考生出示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

证》原件;台湾地区考生出示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留学生出示护照;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同时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出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持有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 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如外语成绩认定为 IELTS、TOEFL、GRE 的考生(附件 4:需现场核验外语成绩的考生名单)须在测试现场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成绩,请提前准备好用户名和密码以备使用。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

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未于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四、 复试规则

1、复试专家组

复试由 5 位或 5 位以上招生专业专家组成员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

2、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本年度复试取消原定的笔试,仅举行面试,用材料初审成绩代替笔试成绩。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向专家面试组进行个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组对学生的攻博研究计划、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

3、总成绩的计算

(1)总成绩由材料初审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

(2)考生的总成绩,根据上述两部分的成绩按照材料初审 40%、面试 60%的权重进行计算(百分制)。

五、 复试时间及形式

报到抽签、身份审核时间: 4 月 13 日上午 8:00-结束

复试时间: 4 月 13 日上午 8:30-考试结束

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务必于 8:00 开始进行远程报到、抽签,逾期未到不能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 录取规则

1、材料初审成绩和面试成绩若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2、专家组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我院的计划招生人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 网络远程复试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仔细阅读《附件 1:新媒体研究院研究生网上远程复试说明》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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