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时间:2024-09-09 访问量:108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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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在法学院法律图书馆楼104室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清华大学202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外语水平证明;

(2)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成绩单;

4)外语水平证明

硕博连读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

4)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与学历相关的应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学位的应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外语水平证明

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与学历相关的应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学位的应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7)外语水平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均需出示原件,资格审查时提交申请院(系)核验。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为书面测试+综合面试。

每位考生的考核包括不少于60分钟的专业书面测试和不少于30分钟的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书面测试的目的是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和写作能力。

对于同等学力申请人将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专业基础知识、英语能力等。

考核时间与地点: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11日下午13:30-14:30

笔试地点:清华大学技术科学楼3417教室

(2)面试

1)法学理论、法社会学组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2日(周四)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法律图书馆楼507

2)民法学一组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2日(周四)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法律图书馆楼508

3) 商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2日(周四)下午14:30开始

面试地点:法律图书馆楼510

4) 刑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2日(周四)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法律图书馆楼644

5)知识产权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6日(周一)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法律图书馆楼507

6) 经济法学、环境与能源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4日(周六)下午18:00开始

面试地点:法律图书馆楼507

7)诉讼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3日(周五)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法律图书馆楼507

8)民法学二组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6日(周一)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法律图书馆楼507

9)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警察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4日(周六)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法律图书馆楼510

10) 比较法学、法律史组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2日(周四)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法律图书馆楼507

11)国际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2日(周四)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法律图书馆楼744

*民法学分组会通过系统邮件通知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面试时,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得到面试成绩。

三、推荐拟录取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对各研究方向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如果有导师未完成招生指标需要调剂,必须在相同研究方向的考生中择优调剂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系)2025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我院(系)进行申诉,我院(系)的申诉联系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电子邮箱:law52@mail.tsinghua.edu.cn

盛世清北,专注清北考研,更多内容可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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