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9 访问量:1581 来源:管理员
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材料审查
化学工程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
化学工程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依报考考生类别分组,并聘请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查。 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 3 位评审专家逐一审核,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二、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将于综合考核前(至少 1 天)完成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关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的通知。
(一) 推荐免试博士
推荐免试博士申请人资格审查时应出示并配合核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
(二)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申请人资格审查时应出示并配合核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
(三) 公开招考博士
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原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6)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 4 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7)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三、 综合考核
(一) 推荐免试博士
1. 综合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 20 分钟,其中考生自我展示不多于 5 分钟(PPT 方式)。面试满分为 100 分。
2. 综合面试时,至少 5 位专家独立给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
3. 综合考核总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二) 硕博连读
1. 综合考核由综合专业基础考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2. 综合专业基础考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与英语水平。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测试内容均为《物理化学》。以网络在线作答形式完成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环节,满分 100 分。
3. 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 30 分钟,学生自我展示不多于 7 分钟(PPT 方式)。面试满分为 100 分。
4. 综合面试时,至少 5 位专家独立给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
5. 综合考核总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80% +综合专业基础考试成绩×20%。
6. 硕博连读与公开招考博士生同组进行考核。
(三) 公开招考博士
1. 综合考核由综合专业基础考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2. 综合专业基础考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与英语水平。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测试内容均为《物理化学》。以网络现场作答形式完成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环节,满分 100 分。
3.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 30 分钟,学生自我展示不多于 7 分钟(PPT 方式)。面试满分为 100 分。
4. 综合面试时,至少 5 位专家独立给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
5. 综合考核总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80% +综合专业基础考试成绩×20%。
6. 公开招考博士生与硕博连读同组进行考核。
四、推荐拟录取
化学工程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免试博士、硕博连读、公开招考制定录取原则或相同的录取原则,在尊重考生报考志愿的基础上,以申请人
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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