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时间:2022-11-25 访问量:655 来源:管理员

本综合考核和录取办法适用于公开招考的博士生申请人。

一、资格审查

学院初步定于9月6日(周二)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学院官网公开进入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在9月7日(周三)至8日(周四)采用腾讯会议远程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网络测试,具体时间等会通过报名系统或邮件另行通知。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查时学院会全程录屏,请考生在远程连线资格审查前准备好下列证件以备核验: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用于考生复试时视频截屏后,使用公安部数据库比对验证考生身份);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向考务人员表明同力报考身份,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失信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则取消申请人博士生报考资格。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2/2笔试时间:9月9日(周五)下午2:00-4:00,采用腾讯会议远程进行,具体要求待通过研招报名系统或邮件进一步通知,笔试科目为《新闻传播学综合》,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与英语水平,满分100分。

面试日期:9月17日(周六),采用腾讯会议远程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待通过报名系统或邮件进一步通知。面试时,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最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加权后作为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

三、推荐拟录取

推荐拟录取排序依据: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由导师提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同意,可选择研究方向相近者录取。

四、其它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五、申诉及联系方式

如对我院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申诉:

地址邮编: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文北楼301室,100084

收件人: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2797670

电子邮箱:xwxyjxb@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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