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药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时间:2022-11-25 访问量:720 来源:管理员

药学院药学相关研究方向招生由药学院单独组织,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公开招考博士生的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相同(药学院生命科学相关研究方向将与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基础医学系、清华大学生命科学联合中心协同进行“四方”联合招生,其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按照相关院系发布的“联合招生”办法执行)。

受疫情影响,清华大学药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22年9月14日上午9:00开始进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本科直博申请人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原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学生证。

公开招考申请人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原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综合笔试(公开招考)和综合面试组成,均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笔试(公开招考):2022年9月14日13:30-15:00。考生在A4白纸上对指定题目进行作答。规定时间期满时,考生需要即刻签字并拍照上传,文件名称为报名号+姓名+最终毕业学校。网络远程面试:2022年9月15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小组至少由5位博导组成,每位考生面试约30分钟(推免直博生约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面试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百分制打分。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三、推荐拟录取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网络远程考核软硬件和测试说明

1.综合考核采取网络远程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综合考核软硬件测试。

2.腾讯会议作为主平台软件,瞩目为备用软件,请提前登录官网下载并安装客户端。

3.考生设备要求:1台带摄像头电脑,1部移动设备(手机或Pad)。电脑从正面拍摄,移动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所有设备需安装腾讯会议,需准备2个腾讯会议账号。所有设备需安装瞩目备用软件。请保证设备电量充足,或外接电源线缆。如有需要,考生可增配三脚架或者手机架。

4.申请人需在网络远程资格审查时配合完成网络远程考核软件测试。

五、网络远程考核说明

1.申请人在考前由我校进行身份审核。

2.申请人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综合考核,应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前机位(电脑)要求画面一直对准考生,需能看到考生双手及胸部以

上身体;后机位(移动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需能看到考生的电脑屏幕。

3.综合考核现场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4.在考核过程中,如遇网络故障,请马上和紧急联系人电话联系(010-62772963)。

六、其他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存在失信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或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等不良学风问题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入学资格。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实施细则。

4.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将另行通知。

七、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郑裕彤医学楼D428药学院教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72963

电子邮箱:tsps_e@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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