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23-10-17 访问量:414 来源:管理员

盛世清北十年来专注清北硕博辅导,学院遍布清北各个院系,为帮助考生更顺利申博考博,汇总整理信息如下,以供参考。

新媒体研究院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以推荐直博及“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其中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我院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复试前取得学位,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00至12月6日17:00。

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逾期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sjz/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学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材料(不要装订)须在2023年12月8日下午17:00前寄(送)达,请用顺丰快递或者中国邮政EMS速递至北京大学蒙民伟楼510室,邮政编码100871,电话010-62766517(不接收任何形式的闪送、同城快递,包括顺丰同城快递)。申请材料以寄达为准,逾期送达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

2.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北京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确认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出具的正式硕士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含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外语水平证明

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以下证明选择一种:

1)TOEFL(IBT)成绩100分及以上(2022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2)GRE成绩325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3)WSK(PETS5)考试合格(2019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2019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5)IELTS(A类)成绩6.5分及以上(2022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6)以第一作者发表(或通讯作者)的英文SCI或SSCI文章(2019年9月1日以后发表);

7)在母语为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9年9月1日后获得);

8)小语种(限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

(i)在法、德、日、俄罗斯国家使用相应语言撰写学位论文获得学位,并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2019年9月1日以后获得);

(ii)在国内高校就读法语、德语、日语、俄语专业获得学位,使用相应语言撰写学位论文,并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不含二学位,2019年9月1日以后获得);

*申请材料按照以上顺序统一装入自备资料袋并在空白处明确填写考生姓名、申请专业方向(可注明导师)。新媒体研究院内部只允许报考1个志愿。

三、考核与评价

1.初审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候选人。

2.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验。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复试名单、时间安排、复试细则请关注新媒体研究院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

3.录取

根据考核结果,招生专家组在考核成绩均及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

四、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

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新媒体研究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

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六、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师资力量”栏目;

3.请留意新媒体研究院的网上通知,不另行单独通知;

4.本说明由新媒体研究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66517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蒙民伟楼510室(邮政编码:100871)

学院网址:http://snm.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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