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22-11-21 访问量:580 来源:管理员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生以推荐免试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进行招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


一、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学制5年。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全部培养环节可以申请4年毕业。培养环节要求根据学院2023级“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及博士研究生(硕士起点)课程设置安排执行。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三、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10119:0012617:00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北大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报名费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学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的申请人请于202212917:00前将下列材料寄达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A104-8),徐考核收,邮编100871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

1.《北京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确认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请在个人陈述右上角手写计划未来开展科研工作的专业方向,如: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生物学,应用化学,理论与计算化学等。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包括以下英语证明材料的任意一种即可: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20191月参加考试);

2TOEFLIBT90分及以上(202191日后参加考试);

3GRE 300分及以上(201891日后参加考试);

4WSK (PETS 5)成绩合格(201891日后参加考试);

5)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450分及以上(201891日后参加考试);

(6)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成绩合格(201891日后参加考试);

7)雅思(A类)6.0分及以上(202191日后参加考试);

8)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891日后获得);

9)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英文专业性学术论文(201891日后发表)。

五、选拔方式

1.初审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申请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质的审核,初审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名单一般于20233月中下旬公布(以具体通知为准)。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33月下旬(以具体通知为准),请随时关注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主页。

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核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差额遴选,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

3.录取

依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 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 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六、专项计划

1.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

2023年化学学院继续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该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北京大学。

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住宿专项助学金。该专项计划报名时间和方法与申请-考核制博士一致。

2.其他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报考条件和普通考生相同,相关报考资格由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的,由学校结合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数量、生源情况、院系学科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的行为,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学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全部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3.申请人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十、 其他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见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有关招生信息以及指导教师的情况请查阅学院网站。

3.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4.本说明由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62751713

咨询邮箱:chemjw2@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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