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22-11-21 访问量:479 来源:管理员

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材料学院”)2023年采用“申请-考核”方式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通过分类选拔、多元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选拔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招收类型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硕士、博士

080502 材料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硕士、博士

北京大学材料系成立于2005年,目前ESI排名1.4‱,US News全球排名第6,QS全球排名第15。材料学院主要的研究方向包括:能源材料、光电显示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功能结构材料及纳米材料等。热忱欢迎来自港澳台地区的优秀学生加入我们!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


二、申请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申请时间

1202211159:002022123017:00,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详见《北京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校本部)》。

2.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照片上传、志愿填报、志愿确认、材料上传和网上缴费等程序。

3.申请材料须于202315前寄(送)达,材料收到后不予退还。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综合科研楼325,吕老师收。电话:010-62756697。请使用EMS寄送申请材料。


四、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2 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 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5 个人陈述(请用中文简要介绍个人学术背景并重点说明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硕士1500字左右,博士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gatzs/gatzsjz/index.htm);

6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模板下载网址同上;

7 外语水平证明。

博士生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要求,参照材料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执行(网址:https://www.mse.pku.edu.cn/info/1013/2188.htm)。

硕士生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要求,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①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500分及以上(201891日后参加考试);

②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及以上(201891日后参加考试);

③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891日后参加考试);

④ GRE300分及以上(201891日后参加考试);

⑤ TOEFLIBT90分及以上(202191日后参加考试);

⑥ IELTS类)分及以上(202191日后参加考试);3

⑦ 其他与上述成绩相当的外语水平证明,有效期和合格标准另定;

8 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五、申请费用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个报考志愿138元;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个报考志愿200元。缴费成功后,报考费不予退还。


六、院系审核与复试

学院组织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申请者名单。

复试拟于2023年3-4月进行,复试形式、具体时间等另行通知。申请者需及时查看相关学院公告,网址:https://www.mse.pku.edu.cn。

复试考核期间院系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如院系对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七、录取

港澳台生的录取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学校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于20235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将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20236月下旬。


八、入学

新生拟于2023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学费与奖学金

1. 学费

全日制硕士生:8000元人民币/学年;

全日制博士生:10000元人民币/学年。

2. 奖学金

我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gzsk/index.htm

我校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十、住宿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住宿标准及费用相同。

2.校本部招收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宿舍。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万柳公寓、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深圳研究生院(深圳)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研究生的宿舍园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人:吕老师

咨询电话:(+86-10) 62756697

咨询邮箱:gmsejw@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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