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2023年软件工程工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

时间:2022-11-21 访问量:872 来源:管理员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2023年计划招收8名全日制软件工程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和1名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类别和专业方向

       1、软件工程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

       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招收专业方向如下:

       01.大数据机器学习

       02.智能计算与系统

       03.云计算技术

       04.网络空间安全

       05.大数据安全

       06.软件工程技术与环境

       07.软件理论与方法

       08.系统软件

       09.领域智能软件

       2、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

       只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生,招收专业方向如下:

       04.网络空间安全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至12月6日17:00。

       报名网站:北大研招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北大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本招生年度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我校两个志愿;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报名费须于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材料寄达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12:00前

       网上报名后,请将以下所有申请资料直接寄达我院(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544室,邮编100871,收件人:博士招生小组,联系电话:010-62745292)。快递使用EMS,目前其他快递无法进校。过期不再接受申请,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1)《北京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此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以下证明选择一项: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2015年12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② TOEFL(IBT)成绩90分(含)以上(202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 雅思(A类)成绩6.5分(含)以上(202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④ GRE成绩310分(含)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⑤ WSK(PETS 5)合格证书;

            ⑥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525分(含)及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成绩450分(含)以上;

            ⑦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合格;

            ⑧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⑨ 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或会议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经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定。

四、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供招生院系核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验。如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学校对院系考核程序、招生人数和考核通过的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的,由院系公示拟录取名单。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予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学院将通过网站( http://www.ss.pku.edu.cn/)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十、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户档关系、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宿舍,不享受学校住宿专项助学金。

       2.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3.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博士招生)

       咨询电话:010-62745292

       电子邮件:  bszhaosheng@ss.pk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544室

       邮编:100871

       网址: http://www.s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51354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电子邮件:  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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