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港澳台、留学生攻读博士学位复试通知及细则

时间:2024-03-28 访问量:94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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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4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法学院关于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和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说明》及法学院的相关规定,请复试名单中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复试。

一、参加复试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和初审。

2.法学院招收在读博士生的类别为全日制。

二、资格审查

请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13:30——13:50到法学院凯原楼107进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需校验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①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须查验有效外国护照;

②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查验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

③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查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若最高学历学位为非法律专业,还须提交法律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港澳台考生)、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证明(留学生)(在查验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的同时,外语水平证明为IELTS、TOEFL等类型的考生,还需当场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核验,故请考生提前准备好IELTS、TOEFL的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

2.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考生需提前签署)。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法学院还将对考生身份和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细则

1. 复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25日14:00-17:00,凯原楼107会议室.

(2)面试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7日按专业进行面试。具体的面试时间详见附件4。

复试时,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场。

2. 复试形式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专业的复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其他各专业的复试只进行面试。

(2)复试中的笔试内容、评分标准由各招生专业专家组自行决定。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向面试专家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告情况、攻博研究计划、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

3. 面试专家组

面试由不少于五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4.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若有)、攻博研究计划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的最终复试总成绩,根据上述三部分的成绩按照笔试20%(若有)、攻博计划30%、面试50%,或者攻博计划40%、面试60%的权重进行计算(百分制)。

(2)每一部分的成绩均按60分为及格,最终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

四、初取规则

1.笔试(若有)、攻博研究计划成绩和面试成绩若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2. 复试成绩及格者,根据考生成绩,由法学院学位委员会确定拟初取名单。

3. 专业之间不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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